原庭长郑学林一审被判十五年 纳贿案细节公布
2024年11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最妙手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纳贿、哄骗影响力纳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东谈主郑学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同期,对其犯警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给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时辰,郑学林哄骗担任最妙手民法院多个职务的便利,为关连单元和个东谈主在案件治理、使命更正等方面提供匡助,监违禁受财物商酌折合东谈主民币3529万余元。2023年3月至9月,郑学林退休后,仍哄骗其原权益和地位造成的便利条目,通过其他国度使命主谈主员的看成,为关连单元和个东谈主在案件治理方面谋取不方正利益,单独或勾结他东谈主监违禁受财物商酌东谈主民币1150万元,其中郑学林实质赢得东谈主民币400万元。
法院觉得,郑学林的看成组成纳贿罪和哄骗影响力纳贿罪,且数额颠倒广大,应照章惩处。鉴于郑学林到案后确乎供述罪恶,主动布置了部分未被掌执的纳贿犯警事实及一起哄骗影响力纳贿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一起追缴,因此照章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